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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拟对连州市宏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PVC人造革,4000万米PU/PVC复合人造革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23 17:03:1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连州市宏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PVC人造革,4000万米PU/PVC复合人造革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66016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州市宏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PVC人造革,4000万米PU/PVC复合人造革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连州市

建设单位

连州市宏图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用地53385.25平方米,建筑面积39936平方米。项目计划年产8000万米PVC人造革、4000万米PU/PVC复合人造革。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市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分别由三级化粪池和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排入连州市民润投资有限公司(九陂污水处理厂)处理。
2.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塑化压延废气、发泡废气和后处理废气、复合人造革生产线干法废气经“冷凝器+高压静电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理布废气经“冷凝器+高压静电装置”处理,表面处理废气经“冷凝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隔声、基础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废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置,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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